17.6.10

‘马’路

赶时间,在红灯十字路口超车,
却天降霉星,宰在路旁,经过谈判,
最终以三十块钱交易。
拥有国际车牌,及超过十年驾车经验,
难免也会在公路上使出旁门左道,
这种情况,被吃得见惯不惯,
可没有一次爽爽快快发单,卿卿我我,讨价还价,
唯有视你为大众乞丐。
害群之马过时了,哪有不吃草的马,
整帮跛马横行。

7 条评论:

  1. 我想,这样可以表达得含蓄和幽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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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原来现在的市价是三十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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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Ed:那要看双方的筹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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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这种讨价还价的东西我向来都不熟悉。。。

    有试过一次我明明没有超速,但是他偏偏说我有然后问我要怎么办,结果我叫他有传单就给我,偏偏就是不要给他喝茶钱。。。。当然最后还是不了了之,给回我驾照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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